請問各位大咖,對于一個場地,比如處于丘陵地區的建筑場地,存在部分地段基巖出露,不放呢地段為填土的情況,請問這個場地應綜合劃分為抗震不利地段還是分段進行劃分更合理?場地類別是否也要分別考慮?
這家伙很懶,沒有個性簽名!2023-07-29
1.按抗震規范,場地是指建筑群所在的地域(一般不少于1km2占地范圍)。該建筑場地屬對抗震不利地段,無需再分段。
2.同1,場地類別按整個場地考慮,以設計場平標高計算覆蓋層厚度(特別是對存在大面積填土的),無需再分段。這點從規范要求考慮不利地段對設計地震參數的放大作用也可得到驗證。
大家好,祝愿所有考注冊的人成功~~!2023-07-29
根據建筑來定,如果是一個整體建筑跨2個區域,那就要按照不利情況考慮,如果某棟建筑在基巖出露地段,而另外建筑在填土區域,可以分開評價更合理。
做個實實在在的巖土人2023-08-14
贊同”根據建筑來定,如果是一個整體建筑跨2個區域,那就要按照不利情況考慮,如果某棟建筑在基巖出露地段,而另外建筑在填土區域,可以分開評價更合理”。還有一種情況:在山地丘陵地貌場地中,一棟建筑物地基還存在半挖半填的情況,抗震規范明確規定應按抗震不利地段劃分。
這家伙很懶,沒有個性簽名!2023-08-16
應該分區考慮
這家伙很懶,沒有個性簽名!2023-09-12
最合理的情況是根據建筑物分段考慮,當然你按最不利的情況考慮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