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基坑底、頂面標高及開挖深度為: A地塊坑底標高一般為35.20m,局部33.70m、31.3m,坑頂標高為39.40~50.00m,西側的深度為4.2m,其余深度一般為7.8~14.8m;B地塊南段坑底標高為12.30m,坑頂標高西側至南側為40.00~31.50m、東側為31.50m、北側為34.0m,深度一般為19.0~27.7m。
基坑支護主要采用:A地塊西南側旋挖樁+預應力錨索+巖質邊坡體系,北側雙排旋挖樁+預應力錨索體系,西側懸臂式旋挖樁體系,南側、西側與西南側交界處旋挖樁+預應力錨索體系;B地塊支護方式:放坡(局部區段無設置)+旋挖樁+預應力錨索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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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編制說明
第二章 工程概況 3
第三章 施工部署 6
第四章 施工管理機構和勞動力計劃 8
第五章 施工進度計劃及工期安排 11
第六章 施工機械設備和材料 13
第七章 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 15
第八章 施工準備 17
第九章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術措施 19
第十章 基坑監測 45
第十一章 質量目標及質量保證措施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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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2頁
基坑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