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盾構隧道由于結構和施工的特殊性,其防水設計有別于現澆明挖及礦山、沉管結構。由于早期盾構法施工費用較高,我國地鐵采用盾構開挖法起步較晚,基本上是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才開始,其防水和防腐設計也是在總結經驗教訓和借鑒國外設計理念中不斷向前進步的。10多年來,我國盾構防水設計經歷了從簡單關注接縫防水到將管片自身防水防腐、接縫防水、管片制作、管片外注漿、止水材料適應沉降及管片變形能力、手孔及螺栓防水等進行綜合考慮的過程,使盾構防水擺脫了單純注重接縫防水的初級階段,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防水體系,保證了盾構防水效果。
2、盾構法隧道施工防水原則與方法
根據《地鐵設計規范》(GB50157-2003)和《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1)并結合考慮本標段的工程環境、地質水文等條件,本著使用安全、經濟合理的精神,區間按下列原則確定防水模式:強調結構自身防水并遵循“以防為主、剛柔并濟、多道設防、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
區間隧道及聯絡通道等附屬結構的隧道結構防水等級應為二級,各部位防水等級為:隧道上半部不允許滴漏,結構表面可有少量濕漬;總濕漬面積不應大于總防水面積的2/1000,任意100m2 防水面積上的濕漬不得超過2處,單個濕漬的最大面積不大于0.2;在隧道工程中整條隧道的平均滲漏量不得大于0.05L/m2 ·d,任意100m2 的滲漏量不得大于10L/d。
結構施工縫和變形縫應有可靠的防水措施,防水材料可采用橡膠止水帶、防水嵌條等。施工中應采用各種有效措施,減少結構裂縫的產生,提高結構防水能力。
管片環、縱縫處防水結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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