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永是流駛,街市依舊太平”。
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已經過去二十多天了,媒體漸自沉寂。莫名之中,忽然想起震驚長沙的“12.9”黑石鋪爆炸,這是一次與巖土施工關系密切的重大安全事故。
10年過去了。曾經的城郊結合部如今已是長沙新中心,高樓鱗次櫛比,道路四通八達。當年不絕如縷的爆炸聲估計記得的人不多了?!扒笆虏煌?,后世之師”,作為經歷者,筆者打開塵封多時的文件夾,將現場拍攝的獨家照片、勘查所獲的第一手資料以及收集的相關材料整合成篇,借論壇與大家分享。希望能給同行,特別是從事巖土施工者,有所警醒和啟悟。
夜來爆炸聲
2004年12月9日晚9時許, 天心區大托鎮黑石村黑石鋪火車站危險品倉庫內,火光映天,爆炸聲接連不斷,持續8小時后方才停息,震動星城。

次日,但見倉庫一片狼藉,液化氣站已夷為平地,殘垣斷壁,觸目驚心;4節槽車脫軌歪倒,2節空棚車面目全非,一輛汽車被燒得只剩骨架,方圓700m內的玻璃全部震碎……。爆炸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2人輕傷,17人輕微傷,部分鐵路設施、庫房和物資被毀,直接經濟損失達475萬余元。
吊詭的地點
事故發生地東距2004年10月1日才正式啟用的湖南省人民政府新辦公大樓新址約5km。
與事故密切關聯的地點如下:
湘府西路——位于場地北側,其時正在施工。其西端與仍在使用的黑石鋪調度支線近平行;
唐家沖水庫——隸屬大托鎮黑石村,已廢棄。2003年11月上旬開始,棄土開始填入水庫;
液化氣站——隸屬于原長沙鐵路總公司,位于唐家沖水庫下面,僅一墻之隔。是當時長沙市的主要液化氣供應點;
廣鐵黑石鋪車站危險品倉庫——與液化氣站近在咫尺,建于1958年。是當時湖南省境內集發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為一體的鐵路大型倉庫,有名的瀏陽花炮當年主要從這里走向全國,燦爛世界。
上述地點的相互關系見圖2(注:圖左為東,右為西,地形東高西低。),真應了那句俗語:不是冤家不聚頭。

事后現場
事故發生后第二天,筆者參與了現場勘查,拍攝了一些照片,詳見圖3—圖6。


滑坡特征
為了解滑坡前后地形變化情況,我院對滑坡現場進行了實測。對比結果見圖7。

根據現場踏勘及測繪,總體看來滑體發育較為完全,滑坡體形態要素較為清晰。坡體最大推移距離近20m。原混凝土路面向西掀斜,電線桿被推斷,坡體出現涌砂涌水現象(圖8)。

滑體前緣寬達70m,扇形張裂縫發育,呈現NW290-350度,呈輻射狀,在原堤壩兩肩尤為發育,裂縫寬數厘米至2-3m,裂縫間距0.80-1.70m不等,垂向可見深度1-2.5m。裂縫延展性良好,最長可達30m?;w中拉張裂縫、滑坡臺階均較為明顯,局部出現鼓張裂縫。在滑坡臺階間尚有液化涌砂及地下水滲流現象。在滑體后緣,滑坡壁近于直立,高數十厘米不等。后緣至滑坡舌的距離可達150m。
事件回放
2005年6月21日,紅網以《黑石鋪大爆炸原因查明施工棄土滑坡引發事故》為題,向社會還原了事故發生的一幕:
2004年12月9日20時32分,土堆向氣站方向滑坡,3分鐘后,滑坡推倒氣站圍墻,擠倒液化氣站7號罐(內裝丙烷),將正在卸氣的槽車向后推移3.2m(其內裝液化氣24.3噸),導致連接7號罐的氣相管、液相管斷裂,造成氣站泵房連接2號罐的液相管擠破,7號罐泄漏丙烷7.63噸,槽車泄漏液化氣2.03噸。
21時04分,外泄丙烷和液化氣沿倉庫向西北蔓延,直至600多米外的湘府西路工地。此時工地柴油發電機正在工作,易燃氣體一遇火花,立即燃燒、爆炸,并蔓延至液化氣站和危險品倉庫內。當時,危險品倉庫內有5921件煙花爆竹,軌道棚車內有9473件煙花爆竹,各種易燃品發生連環爆炸,巨響震天。
原因剖析
事故發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長沙市委、市政府及廣鐵集團、長沙鐵路總公司高度重視,組建了專案組,對現場進行了調查與防問,該事故被定性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2005年6月21日,新華社記者劉非小以《長沙黑石鋪燃燒爆炸事件系重大施工責任事故》進行了報道。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處副處長李金明這樣告訴記者:
直接原因:施工單位沒有針對棄土場可能存在的隱患編制棄土場施工方案,盲目棄土,未對水庫清淤,堆土過高使水庫壩基不堪重壓,導致滑坡?;峦频箽夤藓驼谛稓獾钠囓嚥?,導致易燃氣體外泄,氣體蔓延,遇柴油發電機火花引發連環燃燒、爆炸。
間接原因:施工公司安全生產意識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沒有制定事故應急方案;工程指揮部沒有及時辦理施工許可和安全受監手續,致使工程沒有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管;氣站選址不當,在水庫下方,管理制度不嚴,不僅與危險貨物貨場共用一個出口,還違規使用氣罐;危險貨物貨場設施陳舊、管理不嚴、違規儲存危險品;城市燃氣安全監管部門管理不嚴,監管不力等。
可惜的是,由于缺乏專門勘察,沒有準確的巖土水文資料,不能給感興趣的同行,從巖土專業角度進行更細致的分析和研究。
尾聲?
2009年5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明確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當參會。2015年3月6日,住建部頒布《建筑工程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七項規定(試行)》,重申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安全與質量,已成為巖土從業者不可忽視的責任與義務。
據傳,事故發生的前一天,黑石村治保主任曾找到施工方,指出棄土堆置過高,存在安全隱患,可能會滑坡沖垮液化氣站圍墻,要求整改。但施工單位相關負責人沒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本可避免事故發生的機會,就這樣輕易錯過了,唯有一聲無奈的嘆息!
“夫禍患常積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有多少事故是如此的相似與重復?
但愿沒有下一次的爆炸令人們驚惶……
我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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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結論滯后,才有坊間傳說,現今可進步多了。 一堆學術研究?可共享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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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堤,潰于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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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保主任意識到的危險,相關專業人士卻疏忽了,可悲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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