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4日上午8時10分許,武漢市國電漢川電廠發生一起安全事故,一架高約50米的塔吊在安裝過程中垮塌,造成4死2傷。塔上作業的6名施工人員中,3人摔落,其中2人當場死亡,1人在送醫途中死亡,3人被困在塔上,其中一人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另2人傷勢較輕,暫無生命危險。
中午1時許,塔吊車周圍近300平米的地面上,散落著鋼筋、水泥碎塊、玻璃碴、金屬線等物品,塔吊塔身只剩下30多米高,上部的塔吊橫臂以及塔尖斜搭在塔身上扭曲在一起,塔吊控制室被卡在約30米高的位置,面目全非。
圖1 武漢電廠塔吊倒塌事故圖片
按理說,塔吊安裝已經是非常成熟的技術,不應該發生如此重大的事故,為了弄清楚此次事故發生的原因,就去網上查找塔吊相關的知識和新聞,卻不曾想查找的結果讓我震驚——近年來塔吊倒塌事故的發生非常頻繁,如:
(1)2013年10月28日黑龍江安達市一塔吊倒塌,一人受傷;
(2)2013年10月27日哈爾濱魯商松江新城一塔吊倒塌,4人死亡1人重傷;
(3)2013年8月9日鹽城一工地發生塔吊倒塌事故,3人當場死亡;
(4)2013年9月8日南通塔吊150高空墜落,砸穿裙樓致2人死亡,6人重傷;
(5)2013年5月21日湖北遠安縣一建筑工地塔吊倒塌,5人死亡;
......
由上述相關統計可以看出,由于塔吊倒塌事故具有突發性,往往會導致現場操作人員和非相關人員不幸身亡,造成許多不必要發生的家庭悲劇。雖然工程事故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這么頻繁的發生,不禁讓人去反思事故背后的深層次的原因??偨Y起來,塔吊事故頻發的原因主要如下:
(1)施工管理上存在明顯的不足。在塔吊安裝過程中,未按《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程序進行管理,塔吊的技術檔案不全,首次使用時不備案。
(2)塔吊先天不足,廠家后天惹禍。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期,全國只有一百三十多家塔式起重機制造廠家,到二十一世紀初,已經發展到數百家,據了解僅山東省就有一百多家塔機制造企業。由于制造企業過多,導致市場競爭激烈,一些企業為擴大市場占有率,竭力降低產品成本,不按國家標準和設計規范設計,降低產品性能,偷工減料,甚至“修舊利廢”,造成產品先天不足,使用中各種故障和事故頻發。如某工地一臺用廢舊鋼材改造的塔機,在使用中起重臂支承處斷裂,造成起重臂和平衡臂墜落。還有一臺QT220塔機在使用中起重卷筒支承座突然斷裂致使重物墜落,當場砸死一人,造成機毀人亡事故。
(3)安裝隊伍魚目混珠,安拆事故比重大。近年來隨著塔機需求劇增,市場上涌現出許多大大小小的租賃公司,即有大型企業的塔機租賃公司,也有塔機生產企業參與出租,甚至有一些個體戶購買大型企業淘汰的設備進行出租。這些出租單位的安裝隊伍在人員配置、技術管理和所配備的安裝工具及設備相差很大,安裝人員素質普遍較低,有的甚至未經正規培訓的農民工進行安拆作業。未制定有針對性的安拆方案,未對安裝人員進行安拆安全技術交底,就進行安拆作業而發生事故現象頻頻發生。
(4)片面追求租賃效益,不重視設備的檢查、維修,是事故發生的必然原因。由于近階段涌現出許多塔機租賃公司,各公司都想在這塊“蛋糕”上分一些來吃,就不斷壓低月租金,為了降低成本,只能以降低維修成本,甚至購買一些國營企業淘汰下來的塔機參與租賃來保證租賃效益,因此在設備維修資金投入上十分苛刻,只要設備能運轉就勉強使用,孰不知這是引發事故的必然原因。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然要思考解決的對策?,F將網上部分解決該類事故的措施匯總如下:
(1)加強塔機技術監督檢驗部門的管理。
(2)加強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起重機械的管理力度。如:①源頭治理、防范未燃;②實施“登記”、“備案”制度,嚴格塔機安裝質量檢測;③加強租賃單位和安裝資質的審核管理;④加強上崗證件的考核與頒發。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要避免工程事故的發生,現有的措施還是在于加強管理和監督。但我想,除了政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還應該加強相關從業人員自身執業能力的培訓,相關從業人員要加強責任心的培養。畢竟這是與自己生命和財產息息相關之事,切不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而應該做到心中有物,心中有數。
我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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