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80年代初,筆者在承擔擴底樁試驗研究及水泥石灰加固軟弱地基試驗研究等課題的同時,由于作為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74版修訂組成員的工作需要,又承擔了對溫州軟土地基基礎處理方法進行調查研究的工作。
記得第一次去溫州時,入住剛建成開業不久的鹿城飯店。走近該飯店,但見其外墻窗口下多有八字裂縫,而其門廳地面則低于人行道面約兩級臺階。第二次去溫州時入住建成較早的華僑飯店。當晚下雨,次晨下樓但見大堂已滿堂淹水(見圖1)。上述印象至今歷30余年而記憶猶新。
那次調研工作得到了溫州市領導及建筑設計施工部門的熱情支持。調研小組由胡顯欽(時任副市長)、李鳳霖(時任市土木建筑學會理事長)、馬云博(時任市建筑設計院院長,不久調任副市長)等領導以及何正籌、錢振榮、管自立、黃云方等市內主要負責工程師等組成。他們在百忙之中介紹情況,提供圖紙資料,陪同察看現場,并且幾乎無不堅持參加每一次會議,共同分析、討論研究(見圖2)。
圖2 1981年本文筆者在溫州軟土地基調研工作會議上講話
溫州是我國著名的軟土地區。地表僅有極薄的硬殼層,軟土的埋藏淺、厚度大,各項土工指標與浙江的寧波、舟山、杭州及省外的上海、廣州、福州、天津等地相比,多以溫州的為最差(見圖3、表1)。
自1970年代后期開始,溫州由于舊城改造和經濟發展的需要,成片的住宅、商業用房、辦公樓及輕工廠房相繼興建,建筑物的層數逐漸增加,新的街區次第形成。而與此同時,伴隨而來的是不少建筑物產生了過量的沉降和差異沉降,墻體裂縫幾成常事,有的建筑物發生下沉傾斜,造成了近旁道路開裂塌陷,或影響相鄰新老建筑物的正常使用或危及安全,有的受影響的工廠甚至長期不能恢復生產。而為處理此類因建筑物下沉而引起的問題或糾紛,溫州市建委等有關部門牽扯了很大的精力。溫州的軟土地基處理的技術問題,已演變成了影響市民生活和生產的一個社會問題(見圖4~圖7)。
調研工作歷時三個月,認真梳理了問題,并根據當時的知識水平,參照國內外有關的經驗,提出了一系列管理上和技術性的建議和措施。
孰料,筆者剛回杭州寫完調研報告,即被派往國外承擔一項大型特殊工程任務。直到完成該項任務回國后,雖常心系溫州軟土,卻一直無緣再去溫州。
另一方面,由于去國外工作,必然影響了國內74版《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修訂組研究決定分配給我的那部分工作。顧此而失彼,雖身不由己,亦至今引以為憾。
差幸本文開頭提到的關于擴底樁和水泥石灰加固兩課題,則在回國后抓緊相繼完成,并分別獲得了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
后來大約至1987年,筆者獲悉溫州市建筑設計院的管自立倡導了“疏樁基礎”的理念和設計方法,筆者深感欣慰。蓋因當時筆者已學習了墨西哥Zeevaert教授關于“補償基礎”的理論,并翻譯了他的名著《難處理地基的基礎工程》等書,深知墨西哥是世界著名的軟土地區,軟土的含水率高達100%以上,“補償基礎”的理論對于墨西哥乃至世界各地軟土地基基礎處理的重大意義,因此覺得管自立所提出的“疏樁基礎”與Zeevaert的“補償基礎”相比,頗有別樹一幟而異曲同工之妙。這些創新思維和理念,顛覆了傳統的理念,突破了傳統設計方法的框框。
管自立是華東水利學院(即今河海大學)港工專業的高材生,畢業后留校任教十余年,于1975年調回故鄉溫州,從事建筑基礎設計研究工作。他兼跨學科,理論基礎扎實,科研思維活躍。為軟土地基基礎工程事業及近數十年溫州的建設事業貢獻良多。
幾乎與管自立提出“疏樁基礎”的同時,上海建筑設計研究院黃紹銘提出了“減沉樁”的理念和設計方法,并做了大量的工程實踐?!笆铇痘A”與“減沉樁”都是旨在因地制宜地充分發揮地基土、樁和承臺以至上部結構的共同作用,雖各有側重,而其共同目標都是為了節約資源和降低工程造價。這些創新思維和設計方法,都受到了學術界和工程界的重視,并付諸工程應用,裨益國家建設。相對于黃紹銘的“減沉樁”,有的學者把“疏樁基礎”稱為“協力樁”。
最近,管自立擬將其歷年發表的有關“疏樁基礎”的論文和相關科研成果整理結集出版,讀者可拭目以待。
管自立同志為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復合樁基發明專利權人,他從溫州市設計研究院退休后,現任溫州同力巖土工程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兼浙江恒欣設計院溫州分院總工程師。
我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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